【他山石】T002:穆斯林亲(揍)子(娃)指南

作者按:

养育孩子,是一件痛并快乐着的事。当他学会走路,开始伸出罪恶的小手把家里搞得一塌糊涂的时候;当他进入可怕的两岁,让你无计可施,严重怀疑自己智商欠费的时候;当你教了十几遍,他说懂了,然后你眼睁睁地看着他在作业本上缓缓写下2+3=4的时候……你恨不得把他再塞回肚子里,或者,像打苍蝇一样一巴掌拍在墙上。于是,你和你的配偶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亲(揍)子(娃)活动。

子曰:揍亦有道。可你是否想过:你真的懂得如何揍娃吗?

之前,我曾受托翻译过《先知的儿童教育之道》的部分章节,由于种种原因,翻译工作没能再继续。此书内容老少皆宜,往往于细微处见真知,我曾受益匪浅,也想分享于人。机缘巧合,便从书中《打孩子及其原则》这章里删繁就简,编成这篇《穆斯林揍娃指南》,还望各位穆斯林父母认真学习,切实执行,揍出风格,打出水平。

由于文中主要内容均来自该书,简便起见,引述的内容不再添加注释或说明。

一.  为什么要揍娃

孩子们的某些行为或习惯,可能会给自身或他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其心智尚不健全或缺乏足够的自制力,你反复晓之以理,他却屡教不改。此时,父母需要对他略施惩戒,让那些不能违背的原则或规则,连着疼痛一起刻进他的心里。

据说,鲁格曼大贤曾如此嘱咐他的孩子:“父亲打孩子,如庄稼施肥。”

二.  多大的孩子可以打?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的孩子七岁时,当令他们礼拜;待其十岁,为此(促使他们礼拜)可打他们。”(在另一段传述中,可以打的年龄是十三岁。)

据此,有些学者认为十岁的孩子才可以打,但更多学者主张视孩子懂事与否而定。因为揍娃的目的,是让他远离某些行为,从而避免这些行为可能招致的恶果。如果孩子理智尚不健全,完全不能理解某行为和其后果之间的关系,揍娃也就失去了意义。

艾斯拉姆说:“有人就有关老师打孩子的事请教艾布·阿卜杜拉,他回答说,(打孩子)要根据他们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而定,不可用尽全力;如果孩子还不懂事,不要打他。”

卡萨尼说:(打孩子)的性质是管教和教导,而非刑罚,因为刑罚的前提是犯罪,但孩子们的行为不能用“犯罪”来描述。疯子与尚未懂事的孩子又有所不同,这二者既不属于刑罚的对象,也不属于管教的对象。

三.  打多少下为止?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鞭打不可超过十下,除非是行刑。”

行刑针对的是违反真主法度的罪行,而孩子们并不具备行为能力,所以大部分学者主张打孩子不可超过三下。

哈里发欧麦尔·本·阿卜杜·阿齐兹(愿主喜悦他)在一封发往各城市的信中嘱咐人们:“老师打人不可超过三下,因为那是对孩子们的恐吓。“

达哈克说:“老师打学生,三下以上,便要抵偿。”

所谓抵偿,就是同态复仇。达哈克意思是,如果老师打学生超过三下,学生有权以相同的方式把超过的次数打回去。当然,很少有学生这么做,但这笔债,若今世不能抵偿,后世也终将结算。

四.  打哪个部位?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中任何一人,打人切忌打脸。”

艾布·拜克尔·贾萨斯在《古兰经例律》中写道:“(打人)不应打在身体的同一个部位,而应分开打在全身不同的地方,以便每个肢体均负其责。但不要打脸和裆部——在哈乃斐学派中,头也不能打。阿里(愿主喜悦之)曾逮到一个醉酒之人,他说:打他,让他的每个肢体都承担其责任,但小心别打到脸和裆部。”

伊本·赛合奴说:“不可以打(孩子的头和脸)。打这两处,或许会伤到大脑,或弄瞎眼睛、或留下难看的疤痕。所以避开这两处,打在脚上最安全,产生的痛感孩子们也更能承受。”

五.  用什么打?

想来还是用手最方便。

但由于大人和孩子之间的身高差距,揍娃时往往会感到手长莫及,特别是,如果想采用伊本·赛合努所说的最安全的方式——打脚的话,就更需要挑选一款合适的工具。

对于工具的选择,谢赫夏姆斯·丁·印巴尼的总结如下:

1.   粗细适中,介于棍子和细枝之间。

2.   软硬适中。不可太软,以免皮开肉绽;不可太脆,以免打而无痛。

3.   若可达到以上条件,则具体种类不限。

还有其他人补充了重要的一条:必须光滑,不得带刺。

(如果你为工具的选择而烦恼,你可以求助于万恶的淘宝。)

六.  怎么打?

谢赫夏姆斯·丁·印巴尼接着总结到:

1.   分开打在几处,不要打在同一个位置。

2.   留下间隔,等前一下的疼痛感减轻了,再打第二下。

3.   举起手臂不要高过露出腋下的程度,以免打得剧痛。

总而言之,不要持续不断打同一个地方,不要过分用力!

七.  打到什么程度?

论及鞭刑,艾布·艾尔拉·茂杜迪说:“关于鞭打方式的第一个指导,来自《古兰经》中的‘你们鞭打’这个表述本身。从词源上看,‘鞭打’一词源于“皮”,即皮肤的表面。所以经注家们一致认为‘鞭打伤皮即可,不可伤肉,打到皮开肉绽,已违背《古兰经》的判决’。”

八.  开揍前需要什么心理建设或准备?

先知(愿主福安之)禁止法官在生气时作出判决,以免判决不公。揍娃的父母在判断孩子们是否应该接受惩戒,其角色更类似法官,所以,断不可生气时(揍娃)。

欧麦尔·本·阿卜杜·阿齐兹(愿主喜悦他)命其手下打一个人,刚要打,他说:“放他走吧”,有人不理解,问他为何如此,他说:“我发现自己对他心存怨恨,我不想在生气时打他。”

艾布·哈桑说:“对孩子施教的人应该留心照看孩子,以便完善其教养而使其获益,不可借此宣泄心中的怒气;如果他这样做了,那他打穆斯林的孩子只是为了泄愤而已,而这远非公平。”

所以,当你举起手来的时候,一定确保自己不是怒气冲冲,否则你打在孩子身上的每一下,都只为泄愤,与教育毫无关系。先消消气,等平静了再动手。

九.  何时该住手?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中的任何人如果打自己的仆人,而仆人提到了真主,你们就要住手。”

如果揍娃时孩子以真主之名求饶,不管孩子犯了什么错,父母当立即住手。这是出于对真主的敬畏。

当然,对于大多数父母而言,这种情况极少出现,孩子们几乎不会求助于真主,因为他们的父母在生活中很少提及真主。对于我们而言,这似乎是更严重的问题。

结语

也许你会觉得很好笑,伊斯兰的学者们讨论关于打孩子或其他细碎之事的各种细节,乍看之下,好像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有时候,或许他们的确有点吹毛求疵,但总体而言,他们只是试图为各种处境下的各种人的权利和责任划下清晰的界限而已。

公平和正义,是伊斯兰的核心价值。因而,在伊斯兰的视角之中,世间万事万物均有其相应的权责。

尽管放弃某些责任,或侵犯某些权利——譬如家庭暴力——在现实中并不一定会受到惩处。但伊斯兰信仰的核心之一,便是相信一切善恶后世终将清算,巨细无遗;如先知(愿主福安之)所言,甚至无角之羊也要向有角之羊要求抵偿。

回到揍娃的这个主题,平心而论,以上指南,对于很多父母(包括我们自己)并不见得都会切实遵循,但至少应该把它当作一种约束,以免自己的行为越界太多。

如果我们曾因无知而侵犯了伊斯兰所赋予孩子们的权利,我们应当向真主忏悔,并向孩子请求原谅。

同时,该指南也将作为一种提醒,让我们开始学着重视和认识孩子们的权利、家人的权利和其余万事万物的权利。

末了,让我们以哈勒曼·本·哈扬的祈祷作为结束。他说:“主啊,我求您护佑,免于那样一个时代之恶,其间小孩叛逆,大人专横,均不知大限已近。”

作者:一溪烟;搬运:虔路|TheOnePath.net

 


注:本文主参《先知的儿童教育之道》一书。

 

                                                                                                                                                             

 

虔路|TheOnePath,译自阿拉伯语"المسار الواحد"。我们致力于搬译有温度的文字,介绍有回声的作品,推荐有格调的作者,挖掘有价值的观点,传播伊斯兰的美好和提高穆斯林的尊严。虔路平台希冀在伊斯兰之志上不屈,以穆斯林之身自守,不媚俗,不苟从,不畏险阻,容纳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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