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穆斯林群体中,困于各类疑惑与误解,他们说:
——“如果我做了难以置信之事,如果我犯了错,我还有可能被真宰宽恕吗?”
——“我们遮盖头发是基于《古兰经》的要求,还是仅仅源于阿拉伯传统?”
——“非穆斯林都是异教徒吗?”
——“《古兰经》是否赋予了我未来的丈夫对我施暴的权利?”
——“我的女儿必须要与我为她选定的男子结婚!”
——“我不想拥有一个‘被强迫’的婚姻。”
——“我看到有人在摧毁雕塑和神像,这是我们应为之事吗?”
——“伊斯兰允许堕胎吗?”
——“我是一位好的穆斯林,可为何真主让我遭遇苦难?”
……
我无意迫使她人佩戴头巾,因为这是她们的个人选择。然而,若我们论及《古兰经》的内容时,须以坦诚之态待之。有人会根据自己的意愿为其附加本不具有的含义,也有人对此确实一无所知、极为困惑。于我而言,我更愿假定持此困惑的人是出于知识之匮乏或深受已阅之物的导向,而非其本人心怀恶意或另有所谋。
你或许奔溃于自己曾犯的一件错事,认为自身无法被原谅。它或许在人类看来不可谅解,因为人本吝于恕人。真主却不然,他好施宽恕,一直在等待你真诚的祈求。因而,倘若人们怀着真诚之心归向真主并求主之恕,真主便会饶恕。
正常的婚姻应是双方商讨、折衷并且确保对方葆有悦意的过程,而假借宗教之名胁迫对方行事是极其恶劣之为,在婚姻关系中难再有比之更甚之事。他们牵强地引经据典以将自己的一腔私愿强加于人,所引之言却与欲置之境毫不相符。
施暴在婚姻中属于相当严重的问题,它可能与丈夫的精神创伤有关,或许丈夫需要精神治疗,但它与伊斯兰本身绝无关系。对于遭受丈夫责打的妇女,她们亦需寻求保护,可咨询专业人士,求取建议,并将其共享予与同难中人。
一位妇女曾告诉穆圣ﷺ,她的父亲为她强行许配,而她自身对此婚事并非情愿。穆圣ﷺ称其为非法,替她解除了婚约。
《布哈里圣训实录全集》5138、5139、6945、6969。
妻子腹中之子是主之馈赠,丈夫无权劝妻堕而亡之。它属于真主,而非人类,我们对此并无权力。尽管在一些非常态的情况中,女性的腹中之子并非基于婚姻,可能源于非法关系或人为暴行等,而这又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类情形。
“挥霍”是一个因人而异的相对概念,而非非黑即白的绝对社会准则。
当你信仰伊斯兰时,这便是你必须逾越的障碍。你不仅需认可真主的“主人”地位,亦需承认自己的“仆人”身份。